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与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水利工程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水利工程应急抢险队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福建省内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相关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在我省承接在建水利项目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外省水利企事业单位。
(二)队伍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队伍应拥有20名以上常驻福建省内的抢险人员,人员须掌握基本应急抢险知识与技能,并配备必要的抢险机械、设备。
(三)其他条件
1.自愿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调度,参与我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突发险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未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施工资格的处罚期内;
3.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良好,社会信誉优良,近三年内未因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被司法机关或行政监督部门处罚或列入失信名单。
二、工作方式
专家及抢险队伍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发生工程隐患险情时,市、县水利部门可根据“就近、择优”原则紧急调用。调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工程管理单位承担。
三、报名材料
1.《三明市水利工程应急抢险队伍申请表》;
2.《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表》;
3.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近三年内承接的新建水库、中型灌区(含续建配套)、4级及以上堤防等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等)两项以上。
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入选资格。
四、入选与退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队伍,我局将组织考察,择优选取并在三明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公示。正式入选的队伍将按年度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资格。入选单位也可自行申请退出。
五、其他事项
1.征集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25日;
2.材料提交方式:请将报名材料邮寄至三明市水利局建设管理科306室,或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smslajb@126.com;
3.联系人:张秀勤,联系电话:13328591307。
附件:1.《三明市水利工程应急抢险队伍申请表》
2.《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表》
三明市水利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