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对各县(市、区)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2018-04-02 15:07:00
来源:
三明市水利局
字号:
字号:大
中
小
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
2017年度对各县(市、区)河长制工作
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2017年度三明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明河长制〔2017〕74号)文件要求,我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河长制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结合成员单位对2017年相关考核指标的赋分,以及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验收和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核查结果,按照考核实施方案中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的原则,经市领导同意,现公布考核结果:
优秀:大田县、将乐县、沙县、清流县、建宁县、永安市、泰宁县;
良好:明溪县、宁化县、三元区、尤溪县、梅列区
附件:各县(市、区)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得分表
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附件
各县(市、区)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得分表
被考核县别
|
分 数
|
大田县
|
96.59
|
将乐县
|
95.99
|
沙 县
|
95.99
|
清流县
|
91.59
|
建宁县
|
91.07
|
永安市
|
90.99
|
泰宁县
|
90.17
|
明溪县
|
89.87
|
宁化县
|
89.57
|
三元区
|
88.69
|
尤溪县
|
88.14
|
梅列区
|
8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