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2026年3月22日是第三十四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第三十九届“中国水周”。近年来,尤溪县检察院依托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入开展水环境保护协调治理,办理青印溪、文江溪、吉木溪等流域污染环境、废水直排、非法采砂等各类破坏水域环境案件8件,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5份,用法治力量守护辖区每一条河流,提升尤溪流域河湖治理与管护水平。
鱼塘排污风波
一张在“e三明”平台上反映尤溪县城关镇某小溪水体污染的照片进入了检察官视野,检察官到达现场时,看到了触目惊心的一幕,某鱼塘内的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小溪致使溪水变色,被污染的河水汇入尤溪河。
检察官走访调查后发现,某行政机关未全面履行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导致辖区内出现鱼塘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情形,致使河水被污染后又汇入尤溪河,破坏生态环境。尤溪县检察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并跟踪整改效果,先后两次对河水进行水采样监测,相关指标有所改善。
为扩大整改成效,尤溪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推进“清水蓝天”、“执法大练兵”等专项执法活动,全面排查突出环境问题、深挖广掘,通过网格化热点、日常巡查、群众举报、水质检测信息等手段广泛收集违法线索,锁定打击重点,严厉查处隐蔽性强、排放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县域河流生态环境。
水葫芦“围城”
“检察官,村里电站河段水域生长有大量的水葫芦。”检察官赶到现场后,发现高密集的水葫芦已经完全覆盖了水电站河段的水域,若不及时清理,极可能出现洪水漫堤,严重危及河道安全,影响流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在收到尤溪县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后,镇政府立刻牵头相关行政部门采用无人机+人工反复喷洒药剂的方式清理库面水葫芦。经过及时清理,现该河段已恢复水清的样貌。
水葫芦的爆发式生长,是沿岸存在水污染导致的水体富营养化。尤溪县检察院建议相关部门及时清理水葫芦的同时,更要注重对问题根源的排查,以便提升流域环境。如今,这里已不再是水葫芦的“天地”,取而代之的是微风吹拂后波光粼粼的水面。
竹浆黑水“洗河”
一个竹浆浸泡池、一个循环水池、一个储液池、两个清水池、两个废碱池,排放废液的PE管却连通到了车间外的青印溪。
在未建设环保设施及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吴某某通过碱液浸泡竹料生产竹浆,生产过程中的部分碱水未经处理,通过管道直接排放至青印溪内。经检测,竹浆浸泡车间外排PE管车间门口接头处内碱水pH值为12.7、管道入河处pH值为12.6。
这是一起典型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经审查后案件起诉至法院,被告人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从依法审查到精准公诉,检察官用雷霆手段斩断了污染黑水,让违法者付出了沉重代价,亦让被污染的河水重新清澈。
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该院注重同步生态修复,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生态司法增殖放流基地3个,通过引导违法当事人以增殖放流方式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累计开展增殖放流6场次,投放鱼苗150余万尾。
下一步,尤溪县检察院将持续紧盯水资源领域,积极发挥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职能作用,为保护辖区水生态、水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尤溪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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