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河道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河道治理成效,营造良好生态环境,连日来,三明各地组织开展河道环境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实际行动全面改善河道生态环境质量。
沙县区
8月28日,沙县区河长办牵头组织区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及部分政协委员河长,开展河湖“清四乱”巡河督导,进一步深化落实河湖长制,推动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东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督导组先后到畔溪公路北港段、西郊段,针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进行现场查看,对发现的问题,督导组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将乐县
近日,将乐县水南镇镇长总河长王国和组织镇河长办、乾滩村村委清理朱布段河岸垃圾。大家分工协作,捡拾白色垃圾、清理枯枝杂草,并将垃圾统一装袋清运。同时号召周边游玩群众做好日常保洁,使岸线变得干净整洁。
近日,河道内的水葫芦进入生长旺盛期,对河道生态和行洪安全造成多重影响。同时,大量聚集的水葫芦可能导致堵塞河道,对防汛工作造成潜在隐患。针对水葫芦问题,将乐县南口镇河长办安排河道专管员进行巡河检查,对水浮莲开展常态化治理。河道专管员每日巡查河道,及时发现并清除水浮莲,防止其大面积扩散。
清流县
8月27日,清流县灵地镇河长办联合辖区姚坊村团支部共同组织志愿者深入罗口溪姚坊村河段开展巡河护河活动。活动中,灵地镇政府、姚坊村志愿者在镇河长办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沿着罗口溪姚坊村河段岸边一边学习有关河湖长制知识、护河爱水的重要性,一边巡护河道、主动捡拾沿岸的生活、生产垃圾,防止河流受到污染。
三元区
正值汛期,三元区岩前镇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将河长制工作与防汛工作结合。因近期大风天气,河边树木被吹倒在河中,影响河道行洪,岩前镇河长办组织人员机械对树木进行清理。
8月27日,三元区洋溪镇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洋口仔溪河道周边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质量。工作人员集中清理洋口仔溪里散落的枯枝、落叶、废弃塑料袋等杂物垃圾,并积极向周边居民群众现场普及爱河护河知识,引导居民自觉践行爱河护河文明行为,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共同维护河道清洁。
来源:沙县区河长办、将乐县河长办、清流县河长办、三元区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