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控断面全域Ⅱ类水!三明市发布1号总河湖长令强力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2024-09-12 18:00:00    来源: 三明市水利局河长办     字号: 字号:

8月28日,三明市委书记、河长李兴湖,市长、河长李春联合签发2024年1号总河湖长令,要求全市各级河湖长、各相关单位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协调日常化、职责不转移的总体原则,建立“晒水、议水、评水”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机制,实现国、省控断面全域Ⅱ类水质目标及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持续推进。

总河湖长令要求

各级河湖长、各相关单位

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行晒水机制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国省控断面、 乡镇交接断面水质领导挂包和月公开的水质亮晒工作机制。每个国省控断面明确一位县级河长挂包负责、每个乡镇交接断面明确一位乡级河长挂包负责,协调解决河湖“四乱”以及水生态环境治理中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切实有效推动断面水质改善。市河长办每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通报各国省控断面水质类别和水质指数、各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类别、各县(市、区)河湖“四乱”整治情况。


二、实行议水机制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部门协调、流域联动的水质商议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议水会议,市直有关部门汇报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汇报辖区流域水生态治理、问题整治落实情况和水域岸线治理、河湖 “四乱”整改情况,与会单位商议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水质。


三、实行评水机制

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国省控断面水生态环境质量考评工作机制。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市河长办每半年将各县级河长挂包国省控断面水质情况抄报市委组织部〔县级河长办参照市级做法,将各乡级河长挂包乡镇交接断面水质情况抄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 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2024—2025年,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每年各出资100万元,设立年度流域水质奖补专项资金1200万元,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成效进行奖补,同时,按照“改善者受益、恶化者补偿”原则,将水质和水质改善情况作为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

来源:三明市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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