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重点,多措并举!沙县区不断提升河湖长制工作实效

2024-02-05 16:04:00    来源: 三明市河长办     字号: 字号:

2023年,三明沙县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促发展,立足辖区实际,围绕河流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较好完成各项任务,取得一定成效。

该区获评2022年度全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县,连续五年获得三明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第一名;创新出台《沙县区河道专管员星级评定办法》,通过量化评分、评星表彰,调动河道专管员工作积极性;开展巡河“随手拍”“青山绿水蓝天 共创生态文明”以案说法巡回宣传等活动,推动河长履职、全民共治。

压实责任,强化履职尽责

01各级河长带头抓治水

一年来,区双河长、流域河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工作推进会6次,区委常委会研究河湖长制工作2次,开展督查检查8次、巡河调研86次,协调解决各类难点堵点问题5件,签发“河长令”强化河道专管员履职;乡级河长全年巡河6212次、2.64万公里。

沙县区总河长吴健成带队巡河。

02河道专管员常态化巡河

河道专管员全年巡河3.42万次,17.02万公里,发现问题事件1402项,事件上报率、受理率、完结率均达100%。

03委员河长靠前监督

委员河长巡河4585次,组织参加视察调研、增殖放流、联合执法等18次,反映社情民意15条。

04河长办强化运作

全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4次、督导检查3次;对历年在河湖长制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个人进行专项奖励;根据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下拨乡(镇、街道)考评资金44万。

多措并举,强化流域治理

01推进污染防治

完成153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投入资金3.58亿元,实施20个城市生活污水整治提质增效项目,将全区污水收集率提升至67.51%,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要求;投资7202.69万元,建成农村生活污水管网30公里,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已开工建设;落实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措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47%,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02推进生态修复

2023年共开展水电站下泄流量检查53家次,对逾期未整改的10座水电站进行暂缓电费结算;投入水土流失治理资金1301.33万元,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17万亩。

03推进流域治理

投资2805.09万元实施东溪水头段河道整治、林业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综合治理河长11km,推进全流域治理“串点连线”;安排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1150万元,用于畔溪、高桥溪、马铺溪和南霞溪小流域整治提升。

04推进“四乱”整治

对辖区内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自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4个并完成整改销号;完成水利部卫星遥感图斑疑似问题复核和“四乱”问题整改;对2020-2022年度已整改问题开展全覆盖“回头看”,发现反弹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05推进防洪建设

投资1.02亿元推进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古县、东溪、金斗窠段项目,建设堤防8.82km,进一步提升防洪排涝能力。

紧盯重点,强化河湖管护

01以水质论英雄

加密水质监测频次,由原每2月监测1次增加为每月1次,对16个乡镇交接断面和6个重点湖库水质进行监测;设立小型水质检测站,对流域乡镇交接断面水质不稳定问题实时分析监测研判。

02以执法促生态

沙县区生态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日常巡查。

全年开展执法巡查228多次,制止查处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电鱼、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就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55起;受理群众水环境污染投诉23件,办结率100%;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9人次,发现并立案处罚违法垂钓5人,处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涉河湖违法行为7起。

03以巡查督履职

区河长办不定期对乡(镇、街道)河湖“四乱”进行暗访督查,认真抓好第三方机构对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巡查评估,及时形成问题清单,落实整改销号。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把关验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整改到位。

广泛宣传,促进全民共治

01发动公众参与护河

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活动、庆祝沙县一中校庆100周年沙溪公开水域全民游泳健身等各类活动,提高社会公众河湖保护意识;巾帼河长结合植树节开展绿水青山守护活动,“河小禹”联合三明学院开展共青团与委员河长面对面活动,各中小学校经常性组织开展“携手共护母亲河”主题系列活动,新阶联按照四个阶层成立志愿护河队伍,引导公众加入爱河护河队伍;发放河湖长制三折页1000多份、《致全区居民的一封信》500多份、宣传布袋300多个,制作案例展板,开展河湖典型案例巡回宣传12场,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

0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水利报、人民政协报等媒体报道辖区河湖长制工作稿件10条,福建日报、海博TV、“学习强国”等省级媒体报道33条,三明日报、三明政协、水清三明等市级媒体报道48条,区、乡“今日沙县”等媒体报道183条。

来源:沙县区河长办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