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11月17日,明溪县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县水利局局长、各乡镇河长制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县河长办全体成员。
会议听取了各乡镇分管领导对“四乱”整治等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落实“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认真抓好“四乱”问题整改落实,未完成乡镇(盖洋镇、胡坊镇、夏坊乡、枫溪乡)及时向所在乡镇河长汇报,务必加紧落实,近日内全面完成整改。
三要加快推进流域第三方物业化管理。
四要加强巡查监测、建立长效机制,狠抓责任落实、营造浓厚氛围、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途径、不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尤溪县
中仙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11月16日,尤溪县中仙镇组织召开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中仙镇副镇长、环保站、水利站、河长办、各村河段长参加会议。
会议对中仙镇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措施,部署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重点。
会议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站位,履行职责。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健全工作机制,河湖问题整改到位,真正实现河湖长制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要抓好日常工作,强化巡河。严格落实日常巡河制度,确保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查、河道专管员一日一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做到河道水面无明显垃圾、漂浮物,河道岸线内无垃圾堆放,为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生态”的幸福河湖打下坚实基础。
三要加强部门联动,协作配合。河湖长制工作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多、人员多、事务多,全面强化落实河湖长制,离不开河湖长制各成员单位的配合和努力,各成员单位要协调联动,按照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
四是创新推进工作,加强宣传。要根据实际,结合乡村振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相关工作创新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动各界力量,如党员志愿者、乡贤促进会、社会团体等投身于河湖长制建设,推进河湖水系治理工作。同时,要持续加大对河湖长制的宣传力度,普及河流污染、水污染危害及环保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各行各业主主动参与到治水行动中来,形成关爱水资源和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管前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11月22日,尤溪县管前镇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由管前镇党委书记欧棣主持,各包村领导、各村书记、副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提高落实“河长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切实担起责任,按照任务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二要强化宣传引导。河长制工作是为了群众,工作开展更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河道治理工作中,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要强化日常巡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引导监督群众不向河道沿岸、沟渠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切实履行管护责任,巩固河道环境、河道安全整治成果。
来源:三明市河长办综合各县(市、区)河长办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