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涉水违法行为,是治水实践中最难啃的“硬骨头”。沙县创新生态综合执法机制,组建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狠抓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流域水环境保护等7大类问题,不仅破解了生态治理“九龙治水”的难题,也绘就了山清水秀鱼儿欢的生态画卷。
沙县城关夜景。近年来,沙县坚持生态护水,着力提升人文景观,促进人水和谐、水城共进。新华网发(三明市水利局供图)(王雄
下午3点半左右,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蔡小坪和他的同事来到青州镇异州村,查看非法采砂处河道恢复情况。7月27日上午,生态综合执法局接到报警称异州村河道有人非法采砂,便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河道里的沙子,泥土以及小石块已经被钩机装上龙马车,堆放在一块空地上。
经现场查证,当事人负责异州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需要大量砂石,在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河道内采砂。经过测算,当事人河道非法采砂量达140立方米。依照《福建省防洪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对非法采砂当事人处以两万元的罚款,并要求将河道恢复原状。
非法采砂会对水环境带来较大的安全和生态隐患,在过去,涉砂违法几乎“没法办”。主要原因便是治理这一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导致界限模糊、执法推诿甚至是执法空白。

2018年1月26日,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挂牌成立,在全省率先把森林公安队伍作为生态综合执法的主要力量,从国土、水利、住建、林业、农业相关部门单位抽调有行政执法资格的骨干人员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并被赋予矿山环境保护、涉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水管理、河道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共七个方面73项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依法独立开展行政执法,生态问题得到“一局统管”,实现了“无诿可推、有案必办”。由此,涉砂违法从原料来源、加工生产、运输、销售等渠道的处罚均有法可依,有效震慑了河道乱挖、乱采违法行为。
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以来,发挥公安队伍“出警快”的传统和执法程序更加严密、规范的优势,实行24小时待命出警制度,采取定点蹲守、跟踪取证等方式,随时指派距离最近的生态分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快速制止并查处违法行为。同时,生态综合执法局还会同县河长办通过分发宣传册、张贴公告、发放宣传短信、设立警示牌等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管河护河”,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警民高效配合形成了强大威慑力。截止目前,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共接到群众来电123件,出警300余人次,开展执法巡查500余次,制止查处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电鱼、非法处置病死猪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162起,其中涉嫌刑事移交案件10起、查处行政案件114起,有效遏制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沙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郑烨熔 陈庄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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