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1日,尤溪县分别在尤溪城关段、梅仙半山段和联合吉木溪等水域开展水生生物放流增殖活动,共投放花䱻、鲢鱼、鳙鱼等鱼种62.37万尾,其中花䱻11.07万尾,鲢鱼26.05万尾鳙鱼25.25万尾。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河长办等有关部门,城关镇、梅仙镇、联合镇镇村干部,部分县人大代表,渔民代表和市民群众共计100多人参加放流活动。

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的有力举措,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有效渠道。通过“以鱼净水、以鱼养水、以鱼调水”的方式,对我县渔业资源进行修复,稳定渔业种群数量,保持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我县生态事业科学发展。

据了解,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采用公开招投标形式采购鱼苗。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本次放流活动进行现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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