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下午3点,清流县灵地镇河长办接到清流县河长办转发福建省水利厅96133平台12月11日受理的群众举报清流县灵地镇步云溪发电厂用河水发电,导致河水干涸问题通知。接到通知以后,镇河长办主任、镇党委委员阙龙辉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镇河长办工作人员联合灵地镇步云村村干部李金华、江头溪步云村段河道专管员李金亮于当天下午3点15分共同前往灵地镇步云溪(江头溪)发电厂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江头溪源头、步云电站发电引水渠道)

(步云电站及下游河道)

(江头电站发电、灌溉引水渠道)

(江头电站下游河道及农田灌溉引水渠)
经现场调查核实,由于近期清流县灵地镇久未下雨、部分河道干旱,步云溪(江头溪)上游源头河水水量很小,导致步云水电站最近几乎没有发电。而步云水电站下游河水实际上是被江头溪姚坊村段江头水电站大部分引入渠道用于姚坊村江头自然村农田灌溉,以致于下游河水水量减小。江头水电站是一座用于发电兼灌溉于一体的综合水利工程。当前正处于冬季农忙种烟耕地期间,农业用水量需求特别大,所以必须从江头水电站上游发电引水渠道引水解决该自然村农业用水。据现场来看,江头水电站引水渠道渠首位置有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综上所述,仅能说步云溪(江头溪)河水水量较小,故不存在如举报人所说清流县灵地镇步云溪发电厂用河水发电导致河水干涸。
下一步,清流县灵地镇河长办将要求步云水电站不准发电;江头水电站在满足姚坊村江头自然村农业灌溉用水的前提下,可以顺便利用该灌溉用水发电,但是务必保证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同时要求江头溪河道专管员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督促步云、江头两座水电站落实好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主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监管。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