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7年以来,沙县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深入开展“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活动要求,以获批“全省综合治水试验县”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制度,全力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

制度创新,有效破解流域治水难题

▶ 沙县以问题为导向,先行先试,创新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制度,通过明确工作路径、权责清单和处理时限,有效破解跨分管领域治水难问题。
▶ 在全省率先划定《沙县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图》,制定《沙县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工作制度》,出台《沙县河道问题处置联动机制》,赋予流域河长调动部门主要领导、下发河长令、召集专题会议、提请追责问责等“超常规”职权,让县级流域河长更好、更顺畅地履职。
▶ 在县级流域河长带头履职下,乡村两级河长都能履职尽责。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制度被评为“大地河源杯”2018基层治水十大经验。
体制创新,实现“一龙治水”转变

▶ 沙县把生态综合执法作为河长制工作突破口,作为打通河长制“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抓手。
▶ 在全省率先把森林公安队伍作为生态综合执法的主要力量,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局,相对集中并赋予河道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等7个方面73项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从水利、农业相关部门单位抽调骨干人员,组建了一支63人高素质综合执法队伍。
▶ 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以来,制止查处非法采砂、非法电鱼、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有效解决了过去执法“力量弱”、执法“依据缺”、执法“效率低”问题,遏制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理念创新,加快实施全域治水
▶ 沙县以生态系统为核心,以流域做为管理单元,有计划、分阶段对全境范围内流域进行系统综合治理,最大限度整合项目资金,实施“生态”工程、打造“生态”景观、构建“生态”综合体,逐步实现全流域治理。
▶ 治理中,将河流治理与防洪、景观美化、市政改造、乡村振兴及水文化相结合,全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的生命共同体,打造具有“城中公园、乡中田野”特色的“水利风景区”。
▶ 通过探索实践,这一做法得到省水利厅高度认可,上升为全省综合治水工作实践。
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控源减污
工业污染专项治理
沙县列入双随机监管的196家工业企业已全部完成治理,沙县工业污染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工业废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
拆除生猪养殖场104家、清理250头以下生猪养殖场771家,生猪存栏总量从原来的25万头下降到19万头。

涉砂行为专项治理
集中力量对沙县所有的采砂场、洗砂场进行专项攻坚治理,通过拆除砂场和老旧设备、重新规划招标等办法,把砂场从原来47个减少到10个。

城乡生活污水垃圾专项治理
完成城区污水管网建设27.3公里,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8994户,在162个行政村建立农村常态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保障、监管体系。

小水电生态治理专项
完成一批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水电站在线监控安装。

全面铺开,共同守护河道环境
凤岗街道
组织开展“清四乱”行动,集中力量清理河岸违建,打造“一河两岸”、际口公园等“景美岸绿”水岸景观工程。

虬江街道
强化河段长履职,与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联动执法,快速查处一批破坏水生态环境案件,维护河道正常秩序和水质达标。

夏茂镇
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逐户入户宣传、河长制进校园等方式,一改长久以来随意向河道丢垃圾的习惯,如今“垃圾不入河”成为新常态。

青州镇、南阳乡
在沙县先行启动乡级河长制办公室标准化建设,设立独立办公场所,配备完善办公设备,整合强化人员力量,成为沙县乡级标准化建设的“模板”。


高砂镇
配套专项资金,在沙县率先探索乡镇河道保洁服务外包机制,将辖区内12条河道的日常保洁工作,统一委托第三方保洁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

富口镇
充分利用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掌握河道专管员巡河时间、轨迹、上报及处理问题等,实现信息化管理,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更新系统,提高系统实用性。

高桥镇
率先实行村级河长工作年度考评奖惩机制,高桥镇财政单独设立考评基金,年终根据村级河长履职兑现奖惩,让村级河长履职“不再空白”。

大洛镇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先后清理规模以上猪场3家、250头以下猪场82家,共清理生猪存栏3698只,从源头上解决流域水环境“最大问题”。

南霞乡
结合本地实际,整合河道专管员队伍,强化队伍整体责任意识,提高薪酬待遇,在增加投入基础上,河道专管员工资从每月400元/人调整为1300元/人。

郑湖乡
以“互联网+”信息平台为抓手,在河道主要居民集中居住点设立9个实时监控点,实现多画面24小时监控,对向河道倾倒垃圾、排污等行为进行“全流域”监管。

湖源乡
全力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取“集中+散户”方式双重治理,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一批集中式三格式化粪池,让污水“不外流”。

下阶段
沙县将持续深入践行
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以问题为导向,以成效为标准
进一步开拓创新,注重实效
全力推动沙县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成绩单
* 沙县河长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位列全市第一;
* 沙县经验做法在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中国水利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报道;
* 2017、2018年全县河湖水环境质量实现全面达标、稳步提升,主要流域水质、饮用水水源水质、行政交界断面水质均达100%。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