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水利局、梅列区农林水利局: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省水利厅结合全省现行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实际,将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水利工程计价依据进行了调整,现将省水利厅《关于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闽水财审〔2016〕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三明市水利局
2016年8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