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三明市水利局转发省水利厅关于
落实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创新规范
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梅列区农林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印发的《“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以及省水利厅、发改委印发的《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实施意见》(闽水﹝2017﹞13号)要求,确保我省水利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创新落实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解决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实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全覆盖,促进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健康有序发展,现将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创新规范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的通知》(闽水建管[2017]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创新规范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的通知》(闽水建管〔2017〕48号)
三明市水利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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