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8-24 17:51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开展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水利局、梅列区农林水利局:

根据《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明水电〔2017254)的工作要求,我局水电工作站联合安办于20175月中旬至6月中旬组成2个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工程现场和座谈等方式,针对辖区内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对10个县的28个农村水电站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从抽查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各相关县水利局能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认真履行辖区内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主要依托农电股、安办等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本能结合汛前及汛期水利工程大检查来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行政监督工作。

二、存在问题

1.宁化县龙下水电站:下游(右岸)导墙局部塌方,存在后坡溜方问题,厂房内消防器材没有年检。

2.宁化县乌龙峡水电站:厂房内技改后遗留材料(电缆、办公桌等)杂物未清理,干粉灭火器过期,升压站消防池未清理,杂草丛生,池墙破损,沙料不足。

3.宁化县隆陂水库二级站:厂房杂乱无章,生活生产设施混在一起,电站升压站没有配置消防池、储油池,机电设备老化严重,发电机端出线没有盖板,水轮机转动部分没有护栏。

4.宁化县隆陂水库陂下水电站:厂房杂乱,生活生产设施混在一起,消防器材没有年检,无配备干粉灭火器,机旁配电盘为开敞式,无安全防护,升压站无消防池、储油池。

5.宁化县东溪水电站:厂房内与生产无关的杂物较多,未配置干粉灭火器,机旁配电盘为开敞式,无安全防护,发电机至配电屏电缆出线不规范,水轮机层漏水严重,地面积水存在安全隐患且影响运行巡视、检修,中控室与休息室没有隔离,电站大坝进口未设置安全警示牌,前池未设护栏,升压站没有配置储油池及消防池。

6.明溪县大溪峰水电站:消防储沙池杂草未清理,升压站未设置安全警示牌。

7.明溪县布上水电站:厂房内配电电缆未按规范布设,升压站未设置消防池。变压器储油池未按规范堆放鹅卵石。

8.清流县关公凹水电站:安全生产情况良好。

9.清流县嵩口坪水电站:安全生产情况良好。

10.清流县南岐水电站:厂房内环境卫生脏乱,杂物随意堆放,无干粉灭火器,厂房发电机层未规范标示警戒线,无安全生产警示标语,室内主变无消防池、储油池。

11.清流县陈家元水电站:厂房内墙配电装置为板式开敞式,存在安全隐患,厂房内干粉灭火器配置不足,机旁配电盘为开敞式,无安全防护,机组飞轮为开敞式,无安全防护,运行人员未持证上岗,厂房布置杂乱无章,生产生活设施未分开,无安全警示标语,升压站无储油池、消防池,电站无运行值班记录。

12.清流县张地水电站:厂房内未配备干粉灭火器,机组外壳挂满竹篮烘烤东西,厂房内堆放杂物,水轮机层电缆布设杂乱,不符合规范,机旁盘为开敞式,无安全防护,厂房内墙上配电装置为板式开敞式,存在安全隐患,升压站无储油池,消防池;运行人员未持证上岗。

13.建宁县合水口水电站:溢流堰右岸擅自建设21米见方水泥墩,阻碍行洪,消防等设备责任人尚未落实,设备评级、设备检验、试验记录未规范归档,4号机控制电缆未落槽。

14.建宁县宁溪水电站:厂房周围较高,边坡缺少护栏,灭火器摆放位置不够规范,少数已过期,水轮机控制电缆没有落槽,运行记录没有签字,空压机防护不到位。

15.建宁县渔家洲水电站:调速器皮带传动部分无防护,发电机励磁机顶转动部分无防护,升压站杂草丛生,安全管理制度不全,安全器具不全,运行人员未提供资格证书,消防灭火器未按规范配置。

16.泰宁县角三水电站:启闭房走廊护栏高度不足。

17.泰宁县角二水电站:进水口启闭机屋顶卫生脏乱。

18.泰宁县下地一级水电站:厂房杂乱,生活生产设施混在一起,3个灭火器过期,发电机组旁未标明安全警戒线,电站定期维护检查记录不全,仪表连接线过长,运行管理及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

19.将乐县范厝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良好。

20.将乐县新路二级水电站:运行人员未持证上岗,机电设备未定期维护评级,生活区生产区未分开,户外配电设备未按年度进行检修评级,厂房高压设备未隔离且未装设安全警示标志,规章制度不完善,厂房油料未放入油库保管,发电机和励磁机端出线未加装套管防护。

21.将乐县当溪水电站:配电屏两侧未加防护栏,电缆沟未加盖板,发电机出线未加套管,进水口阀门配电箱线路凌乱,水阻设施未加水并且放置在厂房内,前池进水口未设置防护栏,未装设安全警示标志,生产生活区未分开,运行人员未持证上岗,机电设备未定期维护评级,消防器材未配置齐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

22.尤溪县沈龙水电站:进水口未设置安全防护栏,厂房内干粉灭火器设置不合理,厂房内无安全生产警示标语,机组及机旁设备未画安全警戒线。

23.尤溪县剑溪水电站:机组飞轮无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厂房内干粉灭火器设置不合理,机组及机旁设备未画安全警戒线,发电机出线端子无端盖,未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操作规程。

24.三元区台江水电站:大坝左岸下游护岸崩塌存在安全隐患,大坝上游未设置拦污拦漂设施。

25.永安市西门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较规范,安全生产状况良好。

26.永安市仙腾水电站:机组及机旁设备未画安全警戒线,厂房内无安全生产警示标语,升压站主变未设事故储油池,升压站未设消防砂池。

27.永安市罗坊水尾一级站:厂房内地面存在积水(阀门漏水),机组飞轮无防护罩,厂房内坑洞盖板为木板,设置不规范,机组及机旁设备未画安全警戒线,升压站未设消防砂池。

28.沙县官蟹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较规范,安全生产状况良好。

29.梅列区水尾水电站:进厂公路边未设安全防护栏,厂内杂乱,存在安全隐患。

30.大田县坑口一级站:电站厂房内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语,升压站未设消防砂池。

三、下一步要求

1. 针对问题,落实整改。本次抽查到的各相关县水利局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督促项目业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于9月中旬将整改情况报我局。要组织力量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电站业主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消除安全隐患。本次大检查未抽查到的水电站要“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  加强监管,提升能力。各县(市、区)水利局、梅列区农林水利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落实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切实做到安全监督有人抓、有人管,夯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基础,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联 系 人:姜妍

联系电话:5171196

电子邮箱:smslnd@163.com

 

 

三明市水利局

201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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