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
2017年水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梅列区农林水利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全市水利中心工作,全面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创新水利执法工作机制,扎实做好2017年水政监察工作,我局制定了《2017年水政监察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水利局
2017年5月4日
2017年三明市水政监察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水政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水利中心工作,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结合我市水政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水政监察工作要点。
一、 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届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为契机,创新水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执法检查督查力度、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严厉查出水事违法案件的重点,以更加坚定的责任担当、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全市水政监察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水政执法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普法宣传和执法相结合。要突出集中宣传效果,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增强全社会水忧患和水法制意识。要在水事违法行为多发区域开展定点和流动宣传,特别是在查处、调解水事案件和水事纠纷中的宣传教育,注重新闻媒体对专项执法活动的跟踪报道,营造声势,实现水法制宣传教育与日常巡查执法的有机结合,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水政执法工作全过程。
2.加大水政执法巡查检查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执法巡查责任制,各地要突出重点,以重要河段、水事违法案件多发地等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查行动;坚持定期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明察暗访,做到及时发现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并认真做好水事巡查记录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上下联动,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要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开展联合执法,对重大的水事违法案件,我局采取挂牌督办。
3.开展沿江沿河整治“四乱”执法专项行动。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三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和省文明委《开展“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行动方案的通知》部署,定于五月至十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沿江沿河整治“四乱”(乱采、乱堆、乱占、乱倒)专项执法活动。
4.加强河道采砂安全监管。一是坚决查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加大河道非法采砂打击力度,对非法采砂问题突出,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问题整改不到位、不落实的重点河段、重点部位要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查处和整治有证但不按批准的作业范围、方式、时间、数量等进行开采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整治采砂作业场所未按要求设立公示牌,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违规行为;三是整治采砂业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健全、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采砂作业场所。
5.加强水事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加强水事纠纷排查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提高水事纠纷调处能力。
三、保障措施
6.加强水政执法骨干培训。要把新时期依法治水管水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贯穿于队伍的日常学习培训工作中,特别是近期出台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福建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最高检、最高法《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政策文件做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省厅将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请你们积极派员参加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7.组织水政监察队伍年度和案卷评查。按照“注重绩效、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水政监察年度重点工作,以及《福建省水政监察队伍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县水政队伍进行量化考核。建立全省水政执法专家库三明分库,发挥执法骨干作用,按照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围绕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等内容,组织执法骨干开展案卷评查,促进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纠正问题,规范执法行为。
8.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查缺补漏,及时补充、修订、完善执法管理各项制度,特别要做好执法检查巡查制、举报案件登记制、河道采砂现场管理制、违法案件处理制等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巡有记录,查有档案。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原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 “九条禁令”等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要求,深化风险防控建设,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止失职渎职,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创建高效廉洁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