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开展
2016年度用水情况和2017年度用水计划申报的通知
市管各有关取水单位:
为落实水资源消耗用水“双控”行动,加强和规范取水许可的监督管理,推进计划、节约用水,根据水利部《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水资源〔2014〕360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加强计划用水工作的通知》(闽水水政〔2015〕1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用水情况和2017年度用水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提交的资料
(一)2016年度用水情况和2017年度用水计划建议表(一式一份)。电子版可在三明水利信息网(http://www.SMSL.gov.cn)“下载专区—业务下载—2016用水情况和2017用水计划表(取水户)”下载。
(二)提交有检测资质部门出具的取、退水水质和取水计量设施检测报告(水力发电企业无需提供),检测报告附在本表后一并上报。
(三)结合取水计划工作,取用水户的单位名称、法人等取水许可证上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填写“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取水工程改、扩建的,使取用水量或取水设施、取水地点发生变化的,还应当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二、时间安排
市管各有关取水单位应于2017年2月15日前将材料上报至三明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科(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杜鹃新村23幢)。
三、法律责任
对不按规定报送年度用水情况的,我局将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二规定处罚。逾期未申请取水计划并擅自取水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罚。
联系人:胡凤翥,电话:0598-5171008
附件:1. 市管取用水单位
2.2016年度用水情况和2017年度用水计划建议表
3.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三明市水利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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