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流域面积200~500km²及跨县(市、区)河流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三明市水利局 时间:2024-03-25 15:19

  三明市流域面积200~500km²及跨县(市、区)河流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已于2023年11月23日在三明市水利局网站进行首次公示,现已初步完成该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三明市流域面积200~500km²及跨县(市、区)河流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规划内容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防洪减灾规划、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节水规划、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规划节水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意见和效果评价等。

  二、规划环评总结论

  三明市流域面积200~500km²及跨县(市、区)河流流域综合规划以科学规划、合理有序利用水资源为指导思想,基本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与三明市的相关规划基本相容。规划的实施,将使河流河道水文情势、水资源利用发生变化,对生态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其影响可以通过优化水库的调度方案,保证生态流量等措施,把影响降至最小。规划工程对土地占用、农业生产、陆域和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均可通过采取相应的规划调整避免、保护、修复和补救措施得以控制或减缓。流域综合规划实施后,可使流域的防洪能力提高,增加流域农作物的产量,保障流域的供水能力。因此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推荐的各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评价认为三明市流域面积200~500km²及跨县(市、区)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总体上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与本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内容)。

  四、公众参与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对流域规划实施、环境影响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如需要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通过电子邮箱索取(249309698@qq.com)或通过网址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gkQR4nJ8TmSqH8RDPJEMA?pwd=qvto 提取码:qvto)。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到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查阅。

  公示期限为自本信息公示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一)规划组织编制单位:三明水利局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杜鹃新村23幢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98-5171190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87661621

  邮    箱:249309698@qq.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8号恒裕大厦

  

    附件:三明市流域面积200~500km²及跨县(市、区)河流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表

 

  三明水利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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