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堤防、水闸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我市已对辖区内170条江(河)堤防工程、1座水闸工程逐一落实了安全度汛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具体职责,现将名单在三明水利信息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众及时报告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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