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三明市水利局 时间:2021-06-15 17:09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解决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责任,补齐农村供水设施工程短板,健全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农村饮水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在用水方面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整治重点

  (一)工程建设方面。是否针对群众反映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制定解决方案,纳入年度投资计划,落实建设资金,扎实推进工程建设;是否存在下达投资计划的工程未实施,或未按照批复内容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成为半截子工程;是否存在工程建成但未实现通水,导致群众没水喝等情况。

  (二)责任和制度落实方面。是否落实饮水安全保障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是否建立合理水价和水费计收机制;是否存在供水设施失修失管等问题;工程发生故障维修是否及时。

  (三)群众反映问题处理情况。是否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有关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受理,是否建立相应工作台账,是否及时推动解决。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615日前完成)各县(市、区)水利局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治内容、实化整治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二)排查阶段(715日前完成)。市水利局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纳入强监管工作计划,对各县(市、区)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抽查,每个县不少于5处。各县(市、区)水利局要对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做到标准清、情况明、底数准。重点排查三类:一是纳入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要确保年度投资完成,真正发挥工程效益;二是对前两年大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三是对群众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或邮箱反映的农村饮水问题要立查立改,坚决消灭盲区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给供水单位。

  (三)整改阶段(831日前完成)。坚持属地负责、边查边改原则,由各县(市、区)水利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督促镇、村针对水源、净水设施、管道、入户等问题,逐个问题落实整改。对因管护问题导致饮水安全反复的,要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落实维修管养经费,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明确专管人员,为群众提供持续可靠、稳定保障的饮用水。对一些短期内难以整改,需要通过工程措施解决的,由各县(市、区)水利局协调制定计划、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各县(市、区)水利局每月20日前向市水利局农水水电科报送进展情况。

  (四)验收阶段(93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水利局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91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市水利局农水水电科,以便汇总上报。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将会同市水利局有关科室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或抽查。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动态排查机制。按照省水利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并每月报送监测结果。各县(市、区)要围绕供水薄弱地区、脱贫人口和供水易反复人群开展排查和常态化监测;要结合“点题整治”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制度及责任落实以及群众反映问题处理情况的排查和整改落实。

  (二)畅通举报渠道机制。畅通举报渠道是倾听群众诉求,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更好推动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及时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一线、消化在一线。各县(市、区)要按照部署,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千吨万人水厂也要相应设立举报电话,要加大监督举报渠道的宣传力度,告知广大用水户,同时要保障举报渠道的畅通,杜绝监督电话无人接等现象发生。

  (三)健全问题回访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群众投诉问题的回访工作机制,推动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其群众反映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治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注重实效,及时推动问题整改解决。

  (四)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和千吨万人工程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水量不足、管网爆管、水源遭受污染等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特别是正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水务公司,要成立应急抢修队伍,做好物质储备,发生旱涝灾害、水源污染等突发供水事件时,要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采用启动应急备用水源、及时维修抢修和拉水送水等方式进行有效处置,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利局成立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水利局农水水电科(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水利局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安排和具体实施,突出重点、难点,落实工作责任,集中力量攻坚,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

  (二)改进工作作风。各县(市、区)水利局紧紧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工作,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以敢于较真碰硬的精神,有效克服工作推进中的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要本着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狠抓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

  (三)统筹资金安排市级将积极协调省级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支持各地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和做好供水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各县(市、区)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真正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建得起、管得好、长受益”。

  (四)强化工作督导。市水利局将强化跟踪督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调度会商,并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现场暗访和随机抽查。各县(市、区)水利局要针对存在问题,指导供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渎职失职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将采取责令整改、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问责。

  市级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0598-5171090

  电子邮箱:sm829398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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