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水利局致全市取水户的一封信
来源:三明市水利局 时间:2020-09-18 11:39

尊敬的广大取水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国对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在我省除四种情形其余取水均需办理取水许可证,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二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并且年取水量小于地表水3000方,地下水1000方的;三是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四是为农业抗旱、维护生态与环境、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论述,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

  一、谁来登记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统称为取水户,是登记的责任主体,应组织落实好登记工作。从城市、乡镇、村庄公共自来水管网取水的用水户不属于此次登记范围。

  二、登记什么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地表水(河流、水库、湖泊、山涧)取水或者从地下水(包含溶洞抽水)取水,且依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水口。

  本次登记的信息主要包括取水户基本信息、取水口基本信息、用水监测计量情况、取用水管理信息等。

  三、怎么登记

  各取水户通过福建省水资源管理系统注册账号、填报相关信息,系统地址为:http://58.22.3.133:9635/newfjszy/;也可联系所在县(市、区)水利局协助完成信息填报。所有取水户应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各取水户要如实登记不得瞒报、谎报、弄虚作假。

  四、登记后怎么办

  (一)核查

  市、县(区)水利局将对行政区域内的取水口登记信息进行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

  1.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和准确。

  2.取水是否获得取水许可审批手续。

  (二)整改

  各取水户要根据核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也可以提前自查,边登记边整改。此次整改将是保证取水户合法取水权益的关键步骤和机会,希望广大取水户依法切实履行责任义务,积极配合按时完成整改。

  对拒不登记、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问题、不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水户,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五、其他事项

  1.核查登记、整改工作期间,市县水利局将积极为各取水户做好技术指导,各取水户在登记和整改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与市县水利局沟通联系。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各取水户在核查登记中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同时,对于各取水户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以保密。

  3.欢迎广大取水户和社会公众向所在县(市、区)水利局或者12134水利监督平台举报违法违规取水线索。

  此致!

   

  三明市水利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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