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刊载的1998年以来9年间“三明江滨公园溺亡者名单”共计24人,经市公安局核查,证实其中12人为玩水时失足溺亡、3人为自杀或患有精神疾患、4人为游泳或捕鱼溺亡、2人落水原因不明、3人身份无法确认。在确认溺水死亡的21人中,7—15岁的少年儿童15名(防洪堤在建的1998年5人、2000年1人、2002年2人、2004年3人、2005年1人、2006年3人),其中14人溺水身亡地点均不在公园范围内;除谢童、吕航在同一地点落水身亡和付东堤、付东伟同时在沙溪游泳溺水身亡外,其他16人分别在市区长达10公里的河中或20多公里河岸的不同地点落水身亡,1人在沙溪以外的东牙溪水库落水身亡。“3·15”晚会提到的5名溺亡者的具体情况是:
谢童,8岁;吕航,8岁,2006年6月(汛期)在河边玩耍时不慎落水,落水地点不属公园范围,也不是在应急下河踏步上滑落。
付东堤,12岁;付东伟,14岁,1998年8月在沙溪游泳时溺亡,当时防洪堤正在建设中。
郑龙,经市公安局查询户籍档案及报警记录,没有关于此人的任何资料。
(摘自《关于沙溪三明市区段两岸建设和安全防范情况通报》三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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