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死者家属安抚、慰问工作。十分重视群众生命安全,高度关注、关切沙溪溺水死亡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特别是去年6月17日汛期洪水退后,三元区居民詹红光(参加“3·15”晚会的死者母亲)的孩子谢童及其侄儿吕航到防洪大堤内一级驳岸平台上玩耍,不幸落水身亡,对此,我们深表同情和关注,专门派民政、社区干部到其家中慰问。去年8月,詹红光向三元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市水利局、市园林处对谢童、吕航溺水身亡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61万元人民币。法院及时受理,但一审依法驳回詹红光的诉讼请求。去年12月,詹红光向三明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今年2月13日三明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等新闻媒体到场全程旁听。
(二)完善安全防范设施。加快检修沙溪两岸步道、护栏、警示标志,去年底投资120多万元,修缮破损步道3600米,改造防护栏3000米。整理、修复、新增警示标识1200多处,并在沿河的码头、驳岸等危险地段,检查、加固、新建警示牌146块,提醒行人注意安全。詹红光提出的防护栏加高、加密的建议,鉴于栏杆所处的位置是防洪大堤内的一级防洪驳岸平台,每年汛期都要过洪,加密势必影响河道行洪,危及堤防安全。
(三)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全部拆除22处应急下河踏步,并加强防洪堤的管护和巡查,密切注视河堤安全。开展沙溪两岸安全巡查,打击偷盗、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抓好人行步道巡查,制止占道摆设摊点等行为,确保步道畅通。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以实例教育学生远离危险,并让他们掌握危险防范知识,特别是汛期、暑假期间要求学生不得到河边玩耍、戏水、游泳。要求学生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防止未成年人私自到河边玩耍、戏水。
(摘自《关于沙溪三明市区段两岸建设和安全防范情况通报》三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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