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水利局,局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2006年度工程技术人员水电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拟于今年10月召开。现将有关报送工程技术人员水电专业中级工程师评审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水电专业技术工作,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报送材料
1、各县(市、区)职改办委托评审函一份。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表)一式廿五份,一律使用A3复印纸打印。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应由本人填写,不得打字,复印。
4、工程技术人员2003、2004、2005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
5、专业技术代表作必须由个人独立撰写(二人以上合著的文章均不得作为“代表作”)一式二份。
6、毕业证书,现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聘约合同、继续教育证书和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各复印一份,并装订成册。(以上原件在材料送审时一并带来审核)。
7、符合破格晋升的奖状、证书、论文等证件材料复印一份。
三、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认真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卷面清洁,装入专用档案袋,袋面上贴材料清单。
2、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精神,为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之前,应将申报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申报材料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必须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符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四、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06年9月20日,任职资历截止至2006年12月31日。
五、评审后的聘任:凡属事业单位的参评人员,在通过评委会评审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须按评聘分开,竞争上岗的有关要求竞聘,并按新聘任后的职务兑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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