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是“六江两溪”中的闽江源头,“三区两带”中的“山区水资源涵养带”,是闽江口水资源配置通道中的战略水源区,三明水生态环境质量与闽江流域水生态息息相关。
早在1997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调研时,就殷殷叮嘱:“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山区要画好山水画,做好山水田文章。”情深似海,厚望如山。多年来,我市牢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重要嘱托,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推动水生态持续向好。
长期以来,三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率先垂范、主动巡河、督导解决重大涉河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签批工作意见,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加强河道管理的决定》《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河道水生态的决定》等法规性文件,为水生态环境保护筑起坚实的法治防线;市政协创新实施“委员河长”工作机制,选聘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参与巡河问水和监督保护。三明市连续七年获全省河湖长制考核优秀等次,获国务院正向激励通报表扬。2022年,“打造水生态治理新样本”获评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2023年,牵头制定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协委员河长”民主监督规范》,成为全国首个政协民主监督规范标准;2024年,水利部以“三明市以标准化体系建设解锁碧水清流生态密码”为题登载三明市河湖长制典型做法。今年1至8月,全流域水质保持100%达标。为此,我市继续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在学习借鉴南平巡河交水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以“晒水、议水、评水”为重点的《三明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并以河湖长令形式印发,努力在深化落实河湖长制上闯新路。
多年来,我市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强化河湖系统治理,绘就出水清岸绿新画卷,有力促进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新印发的《工作机制》,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三明市水利局副局长李朝阳表示,作为全国最早推行河长制的地市之一,三明市始终牢记嘱托,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此次印发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晒水、议水、评水”机制,完善“交水”工作任务和内容,目的在于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李朝阳介绍,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向社会公开通报各国省控断面水质类别和水质指数变化排名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提供数据)和各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类别、各县(市、区)河湖“四乱”整治情况(市水利局提供数据),确保流域水生态环境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二是突出工作实效。督促全市各级河湖长、河道专管员积极开展巡河,按照省上巡河频次要求完成定期巡河任务,把责任明确到人,把任务细化到点。同时,持续强化问题导向,提高巡河质效,以水质提升和河湖“四乱”整治为重点,确保涉河湖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销号,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河长办统筹各方力量,做好涉水问题的综合协调和调度;水利、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强化行业监管,抓好河湖“四乱”整治、工业污染防治、流域水质提升等工作;财政部门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经费保障,同时,每个县积极筹集资金作为流域水质奖补专项资金;检察院、法院等有关单位适时开展专项监督、联合执法,合力推动问题整改。
三明作为闽江源头,长期以来十分重视水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制定出台过不少相关的措施文件,与以往相比,此次以河湖长令形式印发的《工作机制》有何创新?
“创新点在于进一步强化了公众监督、联防共治、闭环管理和考核问责。”李朝阳介绍,公众监督主要表现为市河长办每月在媒体上亮晒水质监测断面水质状况,并且同时晒该断面的挂包领导履职情况,如挂包时长,挂包期间和历史同期的水质类别或水质指数,把这些点的水质及水质改善情况和挂包领导履职情况一一挂钩,形成一张张“水质挂包成绩单”,接受全社会监督。联防共治表现为每季度召开议水会议,通报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会商流域水生态、水域岸线治理和河湖“四乱”整治措施和效果;同时强化闭环管理,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主,对河湖“四乱”以及水生态环境治理中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时整改、闭环销号;在考核问责方面,市县河长办定期将各断面挂包领导的“水质挂包成绩单”抄报同级组织部门,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设立年度流域水质奖补专项资金,按照“改善者受益、恶化者补偿”的原则,对各县罚末奖优。
治水“一盘棋”。为守护碧水安澜,三明始终坚持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持续深化全域治水,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在完善交水机制方面,有哪些特色亮点?
李朝阳表示,我们探索形成了全流域交水机制,也就是建立起国省控、乡镇交接断面交水机制,实行区域交水流程再造、河长离任交接等措施,构建上下游、前后任联动治水格局。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行动,创新“委员河长”“河湖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警长)”等机制,开展联合巡河,发出“护河令”、涉河涉水相关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营造全社会共同管水、治水、兴水浓厚氛围。
绿色是三明最亮底色,生态是三明最大优势。此次围绕水生态发布《工作机制》,其主要目标是什么?
李朝阳表示,好生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画好“山水画”方面,我市一以贯之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将这幅山水画画得越来越动人。此次探索建立健全“晒水、议水、评水”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机制,是为了更好地确保2024年三明全市国控断面全域100%优质水(Ⅰ-Ⅱ类)城市水质综合指数(CWQI)保持全省第一;2025年扩展至国省控断面全域100%优质水;乡镇交接断面水质全面达标,优质水比例稳中有升。
创设好机制,如何更好地推动落实,守护潺潺碧水?
李朝阳表示,做好河湖长制工作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政治要求,是落实市委“生态领向”,推动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职能部门,他们将切实履行职责,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目前,市河长办已印发《三明市河湖长令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以及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已明确每个国省控断面一位县级河长挂包负责、每个乡镇交接断面一位乡级河长挂包负责,做到“守土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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