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水利局扫黑除恶再宣传持续发力见成效
来源:三明市水利局打印室 时间:2020-12-04 18:20

 

   为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近日来,永安市水利局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式等宣传形式。展出流动展板5块、悬挂横幅12条、张贴海报100张、五一桥排涝站LED屏和办公场所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及视频、发放印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的宣传物品800余件,动静结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到了每一个基层站所、每一个水利项目施工现场。

据悉,今年以来,该局办理非法采砂行政处罚案件5起,取缔非法采砂点5处,砂石堆场7处,拆除采砂船只3艘,现场纠正2起村民采砂用于自建房行为,追缴罚没款人民币5万元。发现邻县1处涉黑涉恶涉乱非法采砂点,移交市扫黑办。会同安砂、曹远、洪田、上坪、燕北等乡镇(街道)和城管部门清理河湖四乱5处,拆除14处河道乱建,面积2000余平方米,退让土地面积近5000平方米,清理乱占堆放2处,乱倒1处;会同小陶镇政府和连城县水利部门、姑田镇政府拆除5处拦砂坝。

   水利涉乱案件一:2007年起至2019819日,村民苏某佳陆续在胡贡溪小支流非法采砂。水利部门经调查认为,违法行为人苏某佳违反国家、福建省的法律、法规规定,未取得采砂许可证擅自采砂,造成资源破坏,涉案价值共计72796元,情节严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和非法采得砂石,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水利涉乱案件二:20176月至2018715日期间,村民管某发先后数次在文川溪河道内非法采挖砂子135立方米,水利部门经调查认为,违法行为人管某发违反国家、福建省的法律、法规规定,未取得采砂许可证擅自采砂,造成资源破坏,涉案价值约6000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并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永安市水利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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