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三举措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监测
来源:三明市水利局 时间:2017-11-27 16:20

一是建立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水土流失治理责任体系,建立“三个清单”,细化明确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直部门、生产建设单位等3个主体的水土保持工作责任。开展水土流失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摸排梳理各乡(镇)、县直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问题98个,按照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的模式,逐一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期限,逐项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三项制度,依法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2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100%,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32.2万元。定期对公路、房地产、园区、工矿企业等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水保措施监督检查,开出整改通知书78份,查处水保违法案件7起,罚款金额12万元。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专项检查,全面检查采矿权人义务履行情况,全县累计缴存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1.33亿元,将未按期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45家矿山企业依法移送县生态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查处。三是严格综合执法。2012年12月,整合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处罚权,成立全省生态综合执法局,并在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分别设立生态侦查大队、生态检察室、生态环境审判庭,切实提高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效率。今年来,共打击非法抽沙、水洗沙6起,非法弃土、弃石、弃渣10起,其他违法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案件3起;制止偷(乱)排行为企业35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8件,罚没105万元,其中涉水案件罚款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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