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梅列区农林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安委会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水安〔2018〕3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99号)精神,现就我市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是迅速组织学习贯彻,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强化属地管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二是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切实增强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合力和成效,把各级党委、政府和省水利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是做好总结工作,有关情况请于2018年11月1日前书面及电子版反馈局安办(smslajb@126.com)。
附件:1. 福建省水利厅安委会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2.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明市水利局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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