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规划设计阶段)SL1 97一97的通知
水科技(1997) 310号
根据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并编的《水利水电工程测基量范》(规划设计阶段),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于以发布。标准的名称与编号为: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SL 197—97
本标准自 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原《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SLJ3—81、DLJ202—81同时废止。
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或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并抄报两部标准主管部门。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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