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利局试点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承诺备案制”取水许可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三明市水利局 时间:2022-04-17 17:38

一、背景情况

2021,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役要求,我局迅速行动,在尤溪县试点实施“区域水资源论证+承诺备案制”取水许可制度改革,实现取水许可“最多跑一次”与“一趟不要跑”。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顶层设计,强化技术政策支撑。统筹协调取水许可改革试点工作,组织编制技术支撑文件《尤溪县水量分配方案报告》《尤溪县乡镇水资源区域评估报告》,出台《尤溪县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承诺备案制”改革实施意见》。

(二)注重宏观管控,简化审批环节流程。在水资源管理“双控”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对河道外年取用地表水年小于1000万立方米的以及年取用地下水小于50万立方米的建设项目,全部采用承诺备案制。改革后,取水单位只需填写《建设项目取水备案表(试行)》,在取水工程(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由取水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取水承诺核验表(试行)》、取水工程(设施)的试运行情况和验收结论等相关材料,并按全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统一格式填报表格,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三)注重监管宣传,指导服务取水主体。通过电视、智慧尤溪、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承诺备案制办证流程和承诺备案制度的优点,指导服务取水主体做好承诺备案制工作。同时,成立水利技术服务队,联合各乡镇水利站,主动上门服务,第一时间解释政策,协助企业主体办理相关手续。实现取水许可证办理零上门、零中介、最多跑一次。

(四)注重事后监管,保障改革试点成效。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已批准的取水单位开展全过程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取水主体规范安装取水口标识牌,公开取水单位、取水许可量等信息,多部门联合巡查监管,查处无证等非法取水行为。

三、取得成效

取水许可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简化了许可手续,优化了办证模式,取水许可整个流程办证时间可由原来1-3个月,缩短至1天,实现了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实施区域水资源论证,实现了零费用办证,每个建设项目将减少水资源论证费用达3-5万元以上。同时,采用单位产品用水量或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作为区域水效指标,倒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加强非常规水利用,促进企业节约用水,提高水效,落实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明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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