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闽水监督〔2019〕7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明政文〔2019〕55号)和市委、市政府《三明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明委发〔2014〕15号),进一步落实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持续推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和火灾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现将2019年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请你们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本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综合运用巡察、考核、通报、约谈等措施,认真落实好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工作。
三明市水利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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