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开展防汛备汛和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的通知1
来源:三明市水利局 时间:2019-03-05 16:32

各县(市、区)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省防指《关于做好2019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闽防〔2019〕1号)要求,确保2019年安全度汛,我局拟于近日派出6个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防汛备汛和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9年3月5日至3月15日,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小组自行安排。

  二、检查内容

  (一)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类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及其职责、乡村两级防汛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情况。

  (二)工程备汛情况:重点检查堤防、水库电站、闸坝、泵站等防洪工程安全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险工险段应急处理、水毁工程修复、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和安全生产情况。特别要检查水库坝体有无裂缝、脱坡、坍塌,溢洪道是否有坍塌堵塞现象,闸门启闭、备用电源是否正常,输水洞(涵)有无断裂、渗漏现象,三明市市区堤段防洪工程安全问题。

  (三)防汛预案修订完善情况:重点检查水库防洪调度运用计划、乡村级防汛预案和水库(电站)、泵站、涵闸、堤防等防洪工程应急抢险预案编修完善情况。

  (四)抢险队伍建设与防汛物资储备情况:重点检查县(市、区)和乡镇基层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和抢险设备建设、防汛物资设备储备与管养情况。

  (五)防汛基础保障情况:重点检查防汛指挥、山洪灾害监测系统与视频会议系统、应急供电保障、传真系统、卫星电话、县级防汛指挥图和乡村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

  三、检查方式

  市检查组采取深入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乡镇街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并予以通报,督促各地防汛备汛和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分组情况

  第一组组长李朝阳带队检查大田县、永安市

  成员:吴义阳、姜  研、蒋芳彪  联系方式:15280555300

  第二组组长杨礼森带队检查泰宁县、建宁县

  成员:张登良、吴光云、邱有钰  联系方式:13850864114

  第三组组长蒋永波带队检查梅列区、尤溪县

  成员:刘  敏、张宏铿、李玉杰  联系方式:15259810214

  第四组组长肖家榕带队检查将乐县、沙县

  成员:苏平水、童敦礼、郑徽峰  联系方式:13860521546

  第五组组长余有军带队检查清流县、宁化县

  成员:黄森地、邓名春、陈吉凤  联系方式:18650968889

  第六组组长杨长丰带队检查三元区、明溪县

  成员:余新福、陈小云、张英耀  联系方式:13960509018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全面开展防汛备汛和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拉网式、全覆盖、清单式检查,对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销号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如汛前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落实应急防护措施,确保备汛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县(市、区)水利局于3月8日前,全面开展“拉网式”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形成自查情况汇报材料于3月10日前上报市防办。同时请各县(市、区)水利局指定一位联系人,于5日下午3点前与对应检查组联系。

 (三)市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报告三天内报三明市市防办汇总。

  附件:1. 2019年防汛备汛问题清单

       2. 2019年水利工程度汛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清单

       3. 水库(电站)汛前检查情况表

 

 

  三明市水利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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