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梅列区农林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水利厅安委会转发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水利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水安〔2018〕1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水利实际,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及前后时段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附件:1.福建省水利厅安委会转发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水利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水利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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