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水利局 时间:2017-10-23 10:36

各县(市、区)水利局、梅列区农林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1783)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实际,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工作,督促项目业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决定在我市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9月底至1031

二、目标要求

扎实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巩固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阶段成果,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按照“责任分工再明确,整治内容再拓展,整治措施再深化,整治力量再加强,整治问责再严厉”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水利安全生产环境。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

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河道采砂、水利风景区等。

(二)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1.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表的各项内容(抽查);2.《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7年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水综〔2017182号)、《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水综〔2017305号)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1. 深入施工和生产作业现场实地查看建设单位或工程点。

2. 召开反馈会,听取各县(市、区)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意见。

3. 市水利局下发检查通报。

 

四、工作分工

为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的六个小组对全市水利工程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分工如下:

      长:   肖华鑫 (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章新华(市水利局局长)

组别

小组成员

检查县(市、区)

备注

第一

小组

组长:李朝阳

组员:余新福、陈小云

将乐、明溪

联络员:陈小云

联系号码:13960509018

第二

小组

组长:杨礼森

组员:吴光云、邱有钰

沙县、三元

联络员:邱有钰

联系号码:13850864114

第三

小组

组长:黄如柏

组员:童敦礼、余作河

宁化、清流

联络员:余作河

联系号码:15159132819

第四

小组

组长:蒋永波

组员:张宏铿、李玉杰

永安、大田

联络员:李玉杰

联系号码:15259810214

第五

小组

组长:杨长丰

组员:苏平水、郑徽峰

泰宁、建宁

联络员:郑徽峰

联系号码:13860521546

第六

小组

组长:肖家榕

组员:林明峰、陈成榕

尤溪、梅列

联络员:陈成榕

联系号码:13950975509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水利局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对照安全生产检查表(详见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严格执法检查。以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检查、细微检查,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通报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对此次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检查组要及时掌握大检查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和成效,大检查工作总结于20171031日前报市质监站汇总。市水利局将根据各地各单位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工作。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深入分析,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把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及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最大限度地杜绝水利行业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联 系 人:尤丽萍

联系电话:5171156,电子邮箱:smslajb@126.com

 附件:1. 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表

 

                                                   三明市水利局

                                                                                                                                    20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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