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水利局、梅列区农林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水利厅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闽水安〔2017〕5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明安委〔2017〕1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水利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 福建省水利厅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三明市水利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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