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水利局、梅列区农林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水利厅安委会转发省政府安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水安〔2017〕49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17〕1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水利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 福建省水利厅安委会转发省政府安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 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水利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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