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
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梅列区农林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抓好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县(市、区)辖区内已建、在建(增效扩容)农村水电站和配套电网。
二、检查内容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办水电函〔2017〕365号)、福建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闽水函
〔2017〕147号)、三明市水利局转发水利部《关于做好2017年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明水电〔2017〕202号)及三明市水利局转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水综〔2017〕221号)的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 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文件及水利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水电〔2015〕242号)文件要求,落实各县(市、区)辖区内水电站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存在安全隐患水电站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2. 请各县(市、区)准备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材料,本文件要求的相关表格。
四、时间及人员安排
从2017年5月17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组确定安排。
人员安排:
第一组:杨礼森、刘敏、姜妍、朱禹熙。检查三元区、永安市、大田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
第二组:蒋永波、吴光云、严兆坦、邱有钰。检查梅列区、沙县、尤溪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
附件:1.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检查表
2.三明市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建设安全检查表
三明市水利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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