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
水利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交叉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梅列区农林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交叉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9月上旬至9月中旬,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小组自行安排。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
各类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是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密集场所、在防汛安全生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等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和场所。
(二)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1.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表的各项内容(抽查);2.《三明市水利局转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当前水利安全工作的通知》(明水综〔2016〕132号)、《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明水综〔2016〕135号)、《三明市水利局转发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明水综〔2016〕205号)、《三明市水利局转发关于切实加强G20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水综〔2016〕245号)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质量监督检查内容:1. 福建省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的各项内容(抽查)。2.《三明市水利局关于要求做好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明水综〔2016〕220号)
三、检查方式
1.深入施工和生产作业现场实地查看建设单位或工程点。每个县查看在建水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防洪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2~4个点。有新建水库项目的县至少抽查一个新建水库。
2.召开反馈会,听取各县(市、区)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安全与质量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意见。
3.市水利局下发检查通报。
四、检查分组
由市水利局领导带队,抽调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技术干部、有关县(市)水利局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等科室负责人组成3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交叉互查。具体分组如下:
组别 |
人 员 组 成 |
检查县(市、区) |
备注 |
第 一 组 |
组长:蒋永波 组员:余新福、邱有钰、郑徽峰,梅列、永安、尤溪、大田县水利局质量与安全科(股)室负责人 |
三元、 宁化、 清流、 明溪 |
永安市带1辆车 联络员:邱有钰 联系号码:13850864114 |
第 二 组 |
组长:李朝阳 组员:林毅辉、李玉杰、朱禹熙,三元、将乐、泰宁、建宁县水利局质量与安全科(股)室负责人 |
沙县、 尤溪、 大田、 永安 |
建宁县带1辆车 联络员:朱禹熙 联系号码:18350845464 |
第 三 组 |
组长:杨礼森 组员:吴光云、张宏铿、林明峰,明溪、清流、宁化、沙县水利局质量与安全科(股)室负责人 |
将乐、 泰宁、 建宁、 梅列 |
宁化县带1辆车 联络员:吴光云 联系号码:13860586265 |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落实人员和车辆,各县(市、区)水利局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对照安全生产检查表(详见附件1)和考核表(详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交叉互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格执法检查。以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检查、细微检查,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交叉检查取得实效。
(三)通报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对此次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检查组要及时掌握交叉检查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和成效,交叉检查工作总结于2016年9月25日前报市质监站汇总。市水利局将根据各地各单位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工作。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深入分析,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把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及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最大限度地杜绝水利行业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联系 人:邱有钰
联系电话:5171036,电子邮箱:smslzjz@126.com
附件:1. 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表
2. 福建省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
三明市水利局
2016年9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