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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程建设规划审查

事项名称: 水工程建设规划审查
事项编码: 003729315GF02001
事项类别: 承诺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31号 3、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水计财[2012]58号) 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明政[2006]2号
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报条件: 1、工程所在的流域综合规划报告已经审批; 2、水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同意书的审批权限按闽水计财[2012]58号执行。 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完成,并获得行业技术审查意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内容技术参数获设计单位确认并经县(市、区)水利部门初审后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办理流程: 1、受理;2、初审;3、复核;4、审核;5、审批
数量限制:
法定期限:
承诺时限: 7
办理机关: 三明市水利局
责任部门: 三明市水利局
受理地址: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分中心审批项目统一受理服务窗口(市水利局二楼)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0598-5171195
监督电话: 0598-5171036
受理形式: 窗口领取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材料分类 材料说明 表格模板下载
1 003729315GF02001_01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纸质打印,格式由省水利厅统一制印 五份;2、关于要求出具XX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请示 原件两份;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报批稿八份,由相应资质的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八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