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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建项目(加固部分)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审批)

事项名称: 水利基建项目(加固部分)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审批)
事项编码: 003729315GF01903
事项类别: 承诺件
法律依据: 1、《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2、《福建省水库险坝除险加固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条
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报条件: 1、完成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类别鉴定审定工作; 2、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必须经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同意,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流程: 1、受理;2、初审;3、技术复核;4、审核;5、审批
数量限制:
法定期限:
承诺时限: 5
办理机关: 三明市水利局
责任部门: 三明市水利局
受理地址: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分中心(市水利局二楼统一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0598-5171108
监督电话: 0598-5171036
受理形式: 窗口领取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材料分类 材料说明 表格模板下载
1 003729315GF01903_01 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审批文件(二份);2、关于要求审批××县(市、区)××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 原件,需盖章(二份)3、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原件,需盖章(五份含电子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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