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水利局 时间:2023-01-30 11:11
     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办法)、《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简称《规定》)要求,由三明市水利局编制,结合本年度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三明市水利局网站(http://smsl.sm.gov.cn/)下载,联系电话:0598-5171079,电子邮件:smslsdb@163.com

一、总体情况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标准,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与水治理情况等水利信息,进一步丰富了解读形式,使水利政策更加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围绕年度水利工作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及时公开、解读相关政策措施。2022在三明市水利局网站发布了3份政策解读,提取主要内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针对2022年中央1号文件、《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政府工作报告等3份文件进行解读。政策解读重点体现了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主要任务等要素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好了解文件精神,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

(二)常态化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与公开、规划计划、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和财政资金项目绩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基础信息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水利行业惠及大众的成果成效、经验做法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2022在三明市水利局网站政务信息一栏,共公开了221条信息其中水利要闻101条信息

(三)常抓不懈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严格按照“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总体思路,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市级水利行政审批事项30项全部实现“一趟不用跑”,占审批事项总数的100%。全市水利工程项目审批总时限压缩为4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类事项审批总时限为26个工作日,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审批总时限为14个工作日,今年已成功办结256件项目。

(四)全方位多渠道传播水利动态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强化运用载体,在学习强国、福建日报、三明日报电视台等多个媒体平台,以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方式,一方面对水利行业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水利工作;另一方面,提高水利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2022年以来,由市河长办主办的“水清三明”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737条。

(五)按照部署落实政务公开要求

加强三明水利信息网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网站检索、查阅、下载、互联互通功能,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严格落实公开前信息审查机制,对上网公示的文件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核,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依法依规及时主动更新政务信息 

(六)强化管理加强监督保障工作

规范公开管理,信息发布遵循“谁撰写、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谁发布、谁办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网站信息采集、审核、批准和发布规定,实行分级负责、严把上网信息质量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0

0

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22.47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传播面上取得了新的进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而言与上级要求还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有些板块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公开的一些信息中出现表述不规范等方面。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深度广度,提高准确率及更新频率。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做好网站内容更新,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水利信息,继续做好水清三明”微信公众号、抖音的信息发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从以下两个方面重点发力:一是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二是规范完善网上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响应群众诉求,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水利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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