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01-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组织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可在三明市水利局网站(http://www.smsl.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241673,电子邮件:smslsdb@163.com。
一、概 述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要求,三明市水利局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机制完善
我局领导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构建阳光政府提供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2010年10月,我局调整充实了三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家榕同志担任,成员由12名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工作的筹备、资料收集、网站改版等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认真编制《指南》,精心整理《目录》
我局参照《三明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三明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结合水利部门的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为保证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格式的基本统一,在进行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引号编制时,采用与市政府以上两份文件相同的规则和标准文书格式,于
(三)改版升级网站,开设公开专栏
为了方便公众查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对三明水利网站进行了改版,在网站首页面的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含信息公开申请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和申请受理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与规定”、“信息公开意见箱”等4个二级栏目;栏目内容整合和链接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栏目页面和内容设计都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内容规范》,使三明水利信息网站真正成为我市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四)积极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能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利用黑板报、网站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使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为《条例》在局机关和我市水利系统的贯彻执行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
1、2010年,三明市水利局主动公开信息共43条,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2、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43条 , 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5条。
3、主要的公开形式为三明水利信息网站公开共43条,网站开设专栏4个,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519人次。
4、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全职人员人员总数1人。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接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2010年度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的费用。
五、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201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尽管近年来我局大力推动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工作,但还存在有时候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另外,由于过去没有专门的收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造成资料覆盖面广、分散性强,也给收集整理资料带来较大的不便。
(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并不断更新,确保实现网上高效动态运行。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公文、宣传信息、板报海报等形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方便群众办事,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进一步收集整理
七、附表和说明
三明市水利局2010年及历年累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申诉等情况,按照《条例》要求,通过列表详细说明情况,通过数字全面反映效果,通过统计认真分析质量,通过总结提升工作水平。具体见附件。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二○一一年一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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