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7-04-2025-00031
- 备注/文号: 明水审批〔2025〕3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2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大田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审批大田县太华镇万湖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田水建管〔2025〕21号)收悉。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大田县太华镇万湖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规模
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提出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万湖溪、中华溪、后垅仔溪,涉及太华镇群团、玉井、万湖三个行政村,综合治理河道长度4.841公里,新建护岸4.749公里,新建排水设施13处。
二、工程工期
施工总工期按10个月控制。
三、投资概算
本项目设计概算投资为1409.06万元,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请根据评审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抓紧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专款专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二)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项目涉及的用地、用林、环评等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前,不得违法开工建设。
(四)要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明确管护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三明市水利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