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7-02-2022-00032
  • 备注/文号: 明水审批〔2022〕3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大田县文江镇文江溪文江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三明市水利局打印室 时间:2022-04-28 09:51

   

 大田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转报文江镇人民政府要求审查审批大田县文江镇文江溪文江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田水综〔202213号)收悉。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大田县文江镇文江溪文江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规模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本项目综合治理河长5.042公里,其中文江溪干流治理河长4.456公里、奇韬溪支流治理河长0.586公里。 

  基本同意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3.281公里、新建排涝(排水)涵管6处、河道清淤治理1.761公里。 

  二、工程工期 

  同意总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三、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本项目投资概算为2920.18万元(不含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70.05万元)。 

  基本同意本项目资金筹措方案为除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四、有关要求 

  请建设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抓紧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项目涉及征地、环保等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程序,未经有权限部门审批前,不得违法开工建设。 

  附件:大田县文江镇文江溪文江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评审意见 

   

    

                           三明市水利局 

  2022年4月28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