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7-02-2022-00031
- 备注/文号: 明水审批〔2022〕3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建宁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三明市建宁县黄坊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二期)进行完工验收复核的请示》(建水〔2022〕2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二期)验收办法(试行)》,我局于2022年4月1日在建宁县主持召开三明市建宁县黄坊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二期)完工验收复核会议。会后,相关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对工程内外业进行整改和完善,并提交了修订后的验收材料。
现将《三明市建宁县黄坊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二期)完工验收复核鉴定书》予以印发,运管单位要加强工程建后管理工作,建立管养制度,明确河段长、河道管养负责人,确保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附件:三明市建宁县黄坊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二期)完工验收复核鉴定书
三明市水利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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