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水利局、梅列区农林水利局:
现将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闽水建管〔2017〕5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的要求,尽快确定项目法人、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加快前期工作。
其中,大田文江溪梅山集镇河道治理工程、沙县豆士溪大洛段河道整治工程、建宁都溪黄埠河道整治工程等3个项目务必于9月10日前一式12份上报市水利局审查审批。
附件: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闽水建管〔2017〕57号)
三明市水利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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