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梅列区农林水利局:
为加强河道采砂许可和监管工作,维护河势稳定,根据《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已批复的河道采砂规划,现就做好2017年度河道采砂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7年河道采砂规划年度实施方案报备工作。各县(市、区)必须在2017年1月25日前将2017年度河道采砂规划年度实施方案上报市水利局水政科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实施方案可(限)采区、禁采区、禁采期等相关内容。
二、加强采砂许可审批管理和监督,不得擅自违法审批。按河道采砂规划中的“双控”(采砂总量控制、船只数量控制)和“五定”(定开采范围、定作业方式、定作业时间、定尾碴清理、定安全责任)的要求,认真组织方案的实施和许可受理等有关工作。
三、河道采砂许可证实行统一申请办理,各县(市、区)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河道采砂许可证申领程序的通知》(闽水水政〔2016〕17号)精神,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受理采砂许可的情况进行汇总,填报《福建省河道采砂许可信息表》,并行文上报我局,上报材料还应包括各采砂业主《福建省河道采砂许可申请表》复印件,由我局进行审核汇总、统一编号并向省水利厅申领采砂许可证。各县(市、区)《福建省河道采砂许可信息表》电子版请发至市水利局水政科:smszzd@163.com。
四、各县(市、区)应加强河道采砂许可事后日常监管,落实有关部门河道采砂监管协作机制;落实河道巡查制度,联合职能部门打击无证非法采砂或超范围、超数量采砂和尾碴乱堆乱弃等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加强对河道可采区、禁采区监管,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水工程及设施安全和采砂作业安全。
三明市水利局
2017年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浏览统计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标识码:3504000044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37号 闽ICP备17031542号
联系电话:(0598)8241673
版权所有 © 三明市水利局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杜鹃新村23幢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