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水〔2021〕41号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三明市水利局关于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三明市水利局

  2021年10月27日

  三明市水利局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意见》(明委发〔2020〕10号)、市政府办印发的《三明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明政办〔2021〕29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局开展柔性执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长期推行柔性执法,实现柔性执法理念全面树立、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能力明显增强、行政相对人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工作要求

  (一)概念

  本方案所称柔性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单独或者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行政建议、行政提示、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引导、督促或鼓励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行政相对人有法定或酌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强制情形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或不予行政强制。

  (二)适用范围

  在不触碰安全底线,除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领域外,建立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即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全面推进柔性执法。柔性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对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普遍适用。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以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前提下积极适用柔性执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确定适用范围和执法重点。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不适用柔性执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工作原则

  1.合法合理原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主客观条件,综合权衡经济与社会效益。统筹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既不得以强调严格管理为由而忽视柔性执法作用的发挥,也不得以推行柔性执法为由而疏于或放弃监管职责。

  2.宽严相济原则。实施行政处罚要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罚当其过。实施行政强制要遵循“最小侵害”规则,依法可以不实施的,尽量不实施,依法确需实施的,尽可能减少对行政相对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3.主动便民原则。要主动聚焦行政执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行政相对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柔性执法具体措施。柔性执法程序应当简明高效,配套法律文书内容应当简单清晰易懂,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柔性执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实施柔性执法都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循序渐进原则。开展柔性执法工作要稳扎稳打,不能急于求成,要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扎实稳妥有序推进。编制“四张清单”应重点针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及执法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涉及面较广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由少到多,分批进行。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应当作为第一批编制清单。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1年9月-10月)

  一是开展思想动员。市县水行政执法部门要召开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固有观念,消除思想顾虑,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系统开展柔性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明确柔性执法的实施范围、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具体方法和时间节点等。三是编制“四张清单”。充分征求下级水行政执法部门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研究编制本系统“四张清单”及配套法律文书,要避免给基层执法人员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1月-12月)

  按照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柔性执法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全市一盘棋,以上率下,上下互动。加强对县水行政执法部门的督促指导,及时回应下级提出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柔性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不走样、不变形、有实效。县级水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四张清单”的认领和具体实施,可以根据执法实际扩大清单范围。执法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要及时向上反馈,如对清单中不符合行政管理要求、不便于操作执行或行政相对人争议较大的事项,要报上级部门及时予以调整;对于清单外的其他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纳入后要及时报上级执法部门备案。市县水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柔性执法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月报、年报制度,并报送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月-12月)

  对本系统推行柔性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上级制定的行政裁量基准及实际运用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四张清单”,完善配套法律文书,改进具体工作方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水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柔性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内设业务部门、法制机构和执法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本部门本系统柔性执法工作。

  (二)强化督促考评。市水利局将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的督促落实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市县水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和重点任务,逐项分解细化,明确详细的时间表和步骤措施,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三)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清单、文书范本编制调整、学习培训、案例指导、风险评估等制度,要将柔性执法工作与规范行政裁量权相结合,进一步梳理、压缩行政裁量空间,优化裁量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部门要不定期开展柔性执法工作学习培训。

  (四)强化科技运用。市县水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要建立跨层级监管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效率。鼓励有条件的水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网上在线办理先行先试。

  (五)强化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对柔性执法的宣传,积极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渠道宣传柔性执法的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实施效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1.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4.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5.柔性执法统计报表

  6.柔性执法具体工作方法

  7.部分配套法律文书参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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